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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战略目标,推动能源消费方式转型升级,河北省根据2024年9月6日发布的《重点区域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规范的煤炭消费替代机制,引导重点区域能源消费向清洁化方向发展,对河北省划定的重点区域内所有直接消费煤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了治理,重点区域的划定主要为:一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的河北部分;二是环境敏感区域,如生态保护区周边;三是高耗煤产业集聚区。这些区域的共同特点是煤炭消费集中、环境承载压力大,亟需通过政策引导实现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
早在2019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就印发《关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明确石家庄市、沧州市、保定市、廊坊市、定州市、雄安新区、邢台市、邯郸市、衡水市、唐山市、辛集市禁止新建和扩建石灰和石膏制造。
其中,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定州、辛集划定为大气传输通道一级红线区。在此行政辖区内(除退城搬迁产能外),禁止新建和扩建石灰、石膏及以煤为燃料的其他工业项目;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以及廊坊、保定与北京接壤县域地区划定为禁煤区,不得审批除集中供热以外的燃煤项目。秦皇岛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露天采矿、石灰和石膏制造。
在2021年度,随着市区二环线以内最后19家独立石灰窑的关停,彻底失去生产动力,作为河北省重点工业地区的唐山市已经淘汰完毕全部燃煤石灰窑。目前,经过全面治理,从“河北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信息显示,同样作为河北省重点工业地区的邯郸市也全区域淘汰了独立燃煤石灰窑,仅在2025年度,涉及205座燃煤独立石灰窑等落后产能已经淘汰退出。其中,邯郸市全市燃煤石灰窑全部关停退出,临漳县整合退出11家、成安县整合退出6家炭素企业。目前,全省淘汰燃煤石灰窑摸排清零核查工作正在从南至北逐步进行。
三、哪些石灰窑要被重点“请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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