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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对石灰窑装备的要求(见4.3);
更改了计算基准要求(见4.5,1988年版的3.2);
更改了热平衡的计算误差(见4.6,1988年版的3.2);
更改了测定准备的部分要求(见第5章,1988年版的第4章);8)
更改了热平衡测定与计算的范围(见5.2,1988年版的3.2);
更改了测定时间与频次(见6.1,1988年版的3.5);
D
增加了测定项目与仪器的内容,更改了机械化立窑热平衡测定位置与测定内容,增加了回转窑和悬浮窑的测定位置与测定内容(见6.2,6.3,1988年版的第5章);
k) 更改了物料成分及燃料发热量的测定要求(见7.2,1988年版的6.2.2);
增加了气体含湿量的测定要求(见7.7);
m)更改了表面散热量的测定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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