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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既有企业整合
对全市范围内钙基材料深加工企业及矿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原则,推动矿山企业整合重组,通过收购、转让、合作等方式,吸引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参与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严格分级分质利用
在开采阶段实施分级采选,提高原矿的精细化管理和分级利用水平,保障原矿的供应。引导氧化钙含量在52%以上的石灰石资源用于石灰及深加工项目,氧化钙含量大于53.5%的用于精深加工,氧化钙含量在52%以下的用于生产精品骨料、精品机制砂、水泥砂浆、高品质混凝土。
(三)、规范产业发展秩序
根据资源储量与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石灰岩资源每年开采总量,严禁超范围、超规模开采,按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明确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责任,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开展石灰燃料集中采购,降低行业整体燃料成本。鼓励引导钙基材料产业“采矿-烧制”一体化企业实施“采烧”分离,分设独立主体,聚焦核心业务,激发发展活力,加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四)、推动现有产业升级
引入新型窑炉、先进精深加工工艺及装备,推动低端产能全部转化为中高端产能,对不符合标准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推动钙基材料产业不断优化提升。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实时掌握生产工艺各环节情况。鼓励企业间开展合作,迅速扩张企业规模,走联合一协同一重组发展之路。
(五)、强化能耗环保管理
建立能耗考核机制,定期对企业能耗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引导企业主动优化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替代比例。推广石灰企业利用炉尾气及余热发电,脱硫石膏用于土壤修复或建材生产,鼓励企业试点利用煤层气替代煤炭做石灰窑燃料。推动企业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推广封闭式生产线和固废资源化利用。
(六)、树立行业绿色标杆
推动钙基材料行业企业加大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力度,不断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与碳排放水平,鼓励企业积极打造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我市钙基材料行业成为全国钙基材料行业绿色发展典范。
(七)、打造钙基产业平台
谋划碳排放和碳核算相关事宜,统筹碳核查、碳交易等事项将石灰及相关钙基材料产品列入平台数据库。加强钙基材料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钙基材料生产企业建设专业物流园区,集中整合物流资源。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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